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2025)苏0902执1019号案件申请人王梦与被执行人陈圣山、孙桂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陈圣山、孙桂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陈圣山,男,1960年7月2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28196007224910 ,住盐城市世纪大道1333号乔庄小区3幢302室。
被悬赏人:孙桂芳,女,1966年12月14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02196612142522 ,住盐城市世纪大道1333号乔庄小区3幢302室。
悬赏期限:六个月,从2025年9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陈圣山、孙桂芳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所提供被悬赏人陈圣山、孙桂芳的位置线索或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若经本院确认真实有效,本院将依申请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姜龙雨
联系电话:17205169105
监督电话:0515-68558128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