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1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172次

关于对杨彬的悬赏通告

汶上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5年第471期)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被执行人:杨彬,男,1970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新泰市翟镇新港路1号,公民身份号码:7098219700410067。未履行金额:44201.54元。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5%支付悬赏金。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法院能对被执行人有效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赏金。
本公告自本院官方网站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网站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7-7233779(路法官)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