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0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105次

关于对徐涛的悬赏通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2025)苏0902执1522号案件申请执行人刘学兆与被执行人徐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徐涛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徐涛,男,1991年3月13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82199103137210,住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五丰村四组154号。

悬赏期限:六个月,从2025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2月19日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徐涛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所提供被悬赏人的位置线索若经本院确认真实有效,且本院依线索对被悬赏人予以实际控制的或拘留的,本院将依申请人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成功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提供其他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成功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标的总额188324元)。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蔡旭东

联系电话:15851089776

监督电话:0515-68558128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