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1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147次

关于对徐立立的悬赏通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2025)苏0902执1230号案件申请人梁琪与被执行人徐立立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徐立立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徐立立,男,1981年6月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2419810606723X,住上海市青溪中学青村校区北(青村中街南街33-35号)。

悬赏期限:六个月,从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徐立立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所提供被悬赏人徐立立的位置线索或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若经本院确认真实有效,本院将依申请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系人:成云

联系电话:19851551760

监督电话:0515-68558128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