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李前高申请悬赏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太胜名下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悬赏金金额5000.00元。悬赏公告在法信悬赏执行平台进行公示。
悬赏期限:1年(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
若举报线索有相同的,以最先举报的为准。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昭阳区人民法院将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情况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如有线索请拨打电话:0870-2241926,13908702181
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