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1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92次

【江苏丹阳人民法院】关于对韦光清的悬赏通告

 

被悬赏人:韦光清,男,1977年8月1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919770815****,系丹阳鑫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案号:(2024)苏1181执2911号

涉案标的额:68511元

悬赏时间:2025年5月21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悬赏人韦光清具体下落,协助法院控制被悬赏人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悬赏金于执行到位当天兑现。

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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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朱法官 0511-8670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