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1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67次

关于对罗丽梅的悬赏通告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2025)黔0303执426号
 
 
 
 
被悬赏人:罗丽梅
 
 
 
个人信息:女,汉族,1996年06月25日生,住贵州省习水县仙源镇金桥村大湾组,公民身份号码52213219960625****。
 
 
未履行标的:81350元
 
 
 
悬赏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
 
 
 
奖励方式:凡向法院提供该被申请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部分或全部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6%奖励举报人,悬赏期限自法院发布悬赏公告之日起一年,悬赏有效期外提供被悬赏人执行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