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多个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且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获得,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12-63495091
18962580665(微信同号)
联 系 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第十一批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9月30日)
第十批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