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荆国新,男,1967年3月21日生,汉族,居民身份号码32111919670321****,户籍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区洪家村委大沙庄69号。
执行案号:(2025)苏1181执3382号。
涉案标的额:585650.00元。
悬赏时间:2025年11月7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悬赏条件: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荆国新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包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悬赏金于执行到位当天兑现。

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