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执行人:朱乃文,男,1972年4月3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解放南路金裕小区8号楼2单元504室,公民身份号码34242119720430****。
执行依据:本院(2025)皖 1503民初789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人民币28830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朱乃文下落并被本院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人承诺给予2000元作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64-3325130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