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执行人:林启杉,男,1995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大岗村南王楼组,公民身份号码34240119951023****。
执行案号:(2025)皖1503执154号
执行标的:103996.9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林启杉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理由:因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期限:提供财产线索所得悬赏金,待案件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 0564-336035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