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皖0181执2471号
被执行人:邹壮,男,1994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恒大帝景12幢1503,公民身份号码34260119941008XXXX。
执行依据: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2023)皖0181民初881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本金202368.33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
悬赏条件:凡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的10%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王法官
联系电话:0551-82172651
申请人联系方式:138565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