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6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161次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对勾秀丽的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勾秀丽,女,汉族,1983年9月14日出生,现下落不明,身份证号:1507231983****1525。

执行标的额:

514316.67元。

照片:

 

执行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金额:凡协助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勾秀丽具体下落且成功抓获的,奖励金额2000元;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勾秀丽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依据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款项的10%作为奖励金。

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支付。向本院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以执行局登记时间先后为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联系部门: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

5621978-8061、18547070823

联系人:白法官
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保密并立即展开查控措施,事后及时兑付奖励。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