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6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122次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对艾金涛的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郑淑新与被执行人艾金涛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艾金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郑淑新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艾金涛,男,1988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莒南县石莲子镇汀水东村145号,公民身份号码:371327198807072038。
执行依据:(2023)鲁1327民初7636号判决书。
执行标的:193420.85元及利息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艾金涛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置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艾金涛下落,使其被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悬赏期限: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18553981100 
联系人:彭法官
联系地址: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