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3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58次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对林志毅执行悬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 系 人: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刘法官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71号 联系电话:0595-68162731

被执行人:林志毅,男,汉族,1975年3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419750309****,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90号裕达小区C9幢304室。 执行标的:5000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
止。 悬赏条件及金额: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赏金。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