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沈荣,男,1964年10月2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519641021061X,汉族,住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益民村十四组5号。
涉案标的:93551元
执行依据:(2024)苏0613民初2936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一年(2025年9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27日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人民币1000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悬赏奖金由申请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机场、码头、车站、酒店等单位和人民群众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待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或执行到钱款后,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请先予控制,并速与本院联系。
联系电话:0513-68902128、13951306110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