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1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58次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对施晶晶的悬赏通告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施晶晶,男,1984年3月9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8419840309113X,汉族,住江苏省海门区滨江街道兄弟村38组1号。

 

悬赏事由:

申请执行人张利利与被执行人施晶晶抚育费纠纷一案,依本院(2020)0684民初39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每月支付申请执行人人民币1000元及承担其共同婚生子教育费、医疗费的50%,此次应支付生活费6000元及治疗费用598.65元,合计共6598.65元。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前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时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人民币1000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报酬。

机场、码头、车站、酒店等单位和人民群众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待被执行人司法拘留或执行到钱款后,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请先予控制,并速与本院联系。

 

 联系电话:0513-68902128、13951306110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