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鲁05执193号
执行依据:[2025]东仲字第241号调解书
涉案未执行标的额:357781.00元
被执行人:东营金盾司法中等职业学校,住所地东营区六户镇广浦路2号(原六户镇中心学校整体院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52370500MJE270179X。
凡向本院提供上述被执行人有效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资金、动产、不动产、有效债权、有价证券等)经查证属实并能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标的额1%的比例奖励举报人。上述财产不包括我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
本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6-6387750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