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经申请人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陕西关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2214654936,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唐延路旺座现代城B座2502室。
执行依据:(2019)陕0303民初3018号判决书
悬赏事项:提供陕西关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控制,使本案债权(执行标的190622.96元及其迟延履行金)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依申请执行人承诺,对于由所提供财产线索执行到位的金额,按照10%比例给付悬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悬赏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或经由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的,本次悬赏即告终结。
悬赏举报电话:0917-3851079
承办法官:岳昆 法官助理: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