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8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186次

平果市人民法院对黄志鹏的悬赏通告

执行案号:(2025)桂1082执1712号
 
被执行人:黄志鹏,男,1993年6月12日出生,住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布泉乡龙礼村多助屯28号,公民身份号码:45212619930612XXXX
 
申请执行标的:756869.43元及利息
 
悬赏奖金: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
 
悬赏条件: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经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悬赏金兑换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本案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结之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信息及其提供的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等方式,或者直接前往平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广西平果市铝城大道1708号平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及电话:罗法官 0776-5827261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