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6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171次

关于对张志红的悬赏通告

执行案号:(2021)豫0503执1813号
 
被执行人: 张志红
 
身份证号码:410522********472X
 
户籍地: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北丰村324号
 
执行标的:160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
 
悬赏金额:凡提供被执行人张志红现居住地,促使本院抓获被执行人并执行到位的或者提供被执行人张志红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奖励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悬赏期限:自发布悬赏公告之日起至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在此期间,如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悬赏公告或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对该被执行人的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举报电话(办公电话):0372-2097623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