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
岳梅生

执行案号:(2021)豫0503执509号
被执行人: 岳梅生
身份证号码:410***********0017
户籍地:河南省殷都区水冶镇南街村珠泉路24号
执行标的:执行标的404469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
悬赏金额:找到被执行人线索,并促使法院拘传、执行到位的,给予悬赏金额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悬赏期限:自发布悬赏公告之日起至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在此期间,如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悬赏公告或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对该被执行人的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举报电话(办公电话):0372-2097627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6:00